業餘執照是否可以在外國合法使用?
本帖最後由 BU2CK 於 2015-7-31 12:19 編輯台灣業餘執照(人員和電台)是否有與外國互助互惠, 可以在外國(某些國家)合法使用嗎? 謝謝.
目前承認"台灣"是一個國家的很少,
所以根本無從簽訂互惠條約. 本帖最後由 BU2CN 於 2015-7-31 19:11 編輯
依據米國ARRL 官網可以看到與米國簽有雙邊互惠協訂的可以在米國操作..http://www.arrl.org/foreign-licenses-operating-in-u-s再看一下這互惠操作協訂..Reciprocal Operating Agreement可看到台灣名列名單內
基於此 ...我想帶著您的人員執照及護照無須申請即可用W?/BU2CK 呼叫 CQ了" ? "代表你所在地區域
BU2CN 發表於 2015-7-31 19:01
依據米國ARRL 官網可以看到與米國簽有雙邊互惠協訂的可以在米國操作..http://www.arrl.org/foreign-license ...
太給力了.... 我就是要去美國旅遊與家人聯絡使用...
本帖最後由 BV3CE 於 2015-7-31 22:57 編輯
BU2CN 發表於 2015-7-31 19:01
依據米國ARRL 官網可以看到與米國簽有雙邊互惠協訂的可以在米國操作..http://www.arrl.org/foreign-license ...
在美國不行吧,,, 該網頁只是列出各個地區/國家有關外國人如何申請當地操作ham radio 的資訊,
網頁左邊的 "Reciprocal Permit" 並沒有台灣列在上面.
如果憑台灣執照可以在美國操作 ham radio,在台灣就不會有FCC 業餘無線電的考試了...
BV3CE 發表於 2015-7-31 22:50
在美國不行吧,,, 該網頁只是列出各個地區/國家有關外國人如何申請當地操作ham radio 的資訊,
網頁左邊的 " ...
謝謝 3CE OM指正 !! 查看雙邊互惠名單並無台灣 !! 網址如下:http://www.arrl.org/bilateral-reciprocal-agreements
既無多邊/雙邊互惠協訂下只有考米國FCC執照使能操作了 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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