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信管理法施行後,業餘無線電管理有三個好消息報你知!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cc.gov.tw/posts/2715281995372805電信管理法施行後,業餘無線電管理有三個好消息報你知!
一、依電信管理法訂定之「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」業經NCC委員會議審議通過,即將辦理發布,並在電信管理法施行之日起施行。
二、本辦法施行後,有三個好消息報你知,在簡政便民方面,主要為延長電臺執照期限(由5年改為10年);管理鬆綁方面,取消業餘電臺不得連接公共通信系統之限制之規定,並解除業餘無線電人員設置業餘電臺數量之限制。
三、NCC提醒粉絲們,從事業餘無線電作業,應先參加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,經NCC測試及格,發給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後,再去購買經型式認證的業餘無線電機,送至本會三區監理處審驗,始得設置及操作業餘無線電臺。即希望使用業餘無線電機的朋友,要拿到NCC核發的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及業餘無線電機執照,才開始使用!
四、NCC會與時俱進的檢視業餘無線電管理措施,並請業餘無線電愛好及使用者遵守業餘無線電相關規定,讓業餘無線電朝美好未來發展!
感謝提供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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